公积金政策开“绿灯”异地贷款“知易行难”

  随着广佛同城化进程的加速,越来越多市民成为广佛“双栖”人,而随之在广州缴纳公积金,在佛山购房的人也越来越多,尤其是佛山取消限购后,在广佛交界处,广州人购房的比例更是越来越高。

  现实情况

  但在佛山购房能否使用广州缴纳的公积金?有着这样疑问的人并不少。“我在广州工作,公积金也是在广州缴的,但买了佛山的房子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?”最近准备在佛山南海买房的梁先生向记者咨询。他是广州一家企业的职工,妻子在佛山工作,准备“就低购房”,选择在佛山买房。

  在去年年底,多个部门出台了《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》,表示要促进异地公积金互贷。该政策对于两地联动非常紧密的广佛交界地区,显然更有现实意义。而记者了解到,广佛异地公积金在政策上早已打通,早已互认互贷。但蹊跷的是,尽管该政策也实施了4年多,却没有多少市民了解,申请人数并不多。

  为什么是这样?原因是尽管政策是开“绿灯”,市场却设有层层障碍,大部分开发商拒绝异地公积金互贷,或者部分银行消极对待申请买家。

  互贷只需“一张证明”

  其实有关异地公积金互贷,广州早已走在前列,2009年5月,同属珠三角的广州、佛山、珠海、肇庆等8个城市签订协议,启动公积金异地互贷,2012年互贷城市再增加茂名。但去年5月原协议已到期,至今仍未续签。

  广州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表示,2009年启动的珠三角互贷,最初是由广州提出,当时各地公积金资金较为充裕,但实施4年来实际申请异地贷款的人数不多,去年协议到期后,各地续签的积极性不高。

  但佛山仍是默认可以互认互贷的,对于广州缴纳公积金,在佛山购房如何贷款,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:佛山市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佛山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,条件和办理手续与佛山市职工的条件和办理手续一样,异地互贷,只需额外提供申请人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、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。

  据了解,佛山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,按规定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以上,且在贷款申请审核前3个月内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6万元。

  现实尴尬

  你不问,楼盘肯定告诉你“不行”!

  但首先遇到的障碍是楼盘的不支持,“你不问,或者不拿报纸给他看,他肯定一口回绝你,说根本没有这样的政策”,准备购房的梁先生得到了佛山公积金中心的明确答复,但在楼盘那里还是碰了一鼻子灰。

  在广佛交界三山港的一处以广州客为主的佛山楼盘,记者在咨询时也被明确告知“没有这样的政策”,售楼人员很肯定地说,广州缴的公积金在佛山买房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,“在佛山缴的公积金,现在贷款都不容易,更别说广州了”。

  业内人士表示,开发商拒绝使用公积金,多为回笼资金的问题,就算是本地公积金贷款,开发商都不怎么乐意,更不要提外地了,所以楼盘能愿给购房者多一两个点的优惠,以此“说服”购房者放弃公积金。

  广东省房协理事赵卓文认为,公积金主要的需求人群,是在北上广深等楼价较高的一线城市、购买能力又有限的中低收入者,但是跨市、跨区域买房的买家,很多都不属于首次置业的人群,而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不大,所以楼盘消极拒绝,购房者也就算了。

  就算楼盘点头了,银行也不干

  异地贷款遇到的另一层障碍在于银行的消极态度,“虽然限购松绑了,但多数银行贷款仍需要外地人提供在佛山的社保或纳税证明。此外,就算有少数银行不需要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,广州的公积金在佛山贷款也是不可以的,大多数银行不认。”广佛地铁龙溪站附近一处楼盘的销售人员表示。

  如在广州工作的张小姐,在佛山南海千灯湖附近买了房,她在跟银行咨询贷款事宜的时候,银行一开始回绝公积金贷款要求,而后又放松“口风”说:“可以做,但是有条件,公积金贷款贷不够的话,使用组合贷款的话,且其中的商贷部分利率上浮就要高出纯商贷。”张小姐叹气说,如此一算也是不合算,还不如做纯商业贷款了,省得还要跑手续那么麻烦。

[编辑:雨-宇泽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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